文章主旨:
BSC宣佈與Schroder投資公司合作推出信託基金,讓投資大眾可以參與社企投資
文章内容及要點簡述:
- 內容:短篇announcement,由Schroder投資與Big Society Capital合作推出7,500萬英鎊信託基金,使得投資大眾得以參與投資新創社會事業。
- 模式:先由特定投資人募集完成7,500萬英鎊TRUST,將TRUST上市,投資大眾可在倫敦交易所,小額且自由買賣。
- 標的:TRUST可以直接投資社會企業,也可以間接投資專業的社會企業投資基金。
- 投資主題:1. 社會住宅(可負擔住宅),2. 對社會住宅提供貸款,3. 或是幾個主題的社會影響力債券(SIB),包括幼兒及早期教育。
- 合作目的:
- 為新創社會企業創造更多資金來源
- 降低民眾參與投資社企的門檻
- 做出一個模式,供其他金融機構參考學習
- 利潤目標:年化報酬為通貨膨脹率 + 2%報酬(比定存好很多)
爲何重要及其對於影響力投資或台灣的啓發意義:
這是個金融創新,讓投資大眾可以投資社會企業,並同時享有transparency & liquidity& 不限金額的方便。用投資來實踐自己的價值觀,甚至數著鈔票,改善世界。
請列出2-4個供讀書會夥伴討論的問題:
- 世界上有沒有其他的案例?或做法?無論是Trust? Mutual fund? Or ETF?
- 在台灣這種模式是否可行?
- 法令上?實務上?市場上?
這篇文章有否成爲研究專案的潛能?如有,請簡述可以延申閲讀及研究的方向
- 或許可以做成一個小研究,訪問Schroders(台灣),投信(或公會),VC(或公會),看看他們對這項金融創新的看法,政策法規,及市場需求等
- 撰寫專欄文章給政府及社會大眾參考